关于2025届毕业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的通知

  登录北大校内门户缴纳党费,党费缴纳-月度党费缴纳。填写附件1和附件2的内容,发邮件到 xgb@ss.pku.edu.cn申请开具介绍信,党费交至时间办理时间一样,哪天申请写哪天,介绍信转入单位抬头要和接收方确认好全称(通过北京市党员E先锋系统转接的单位提供对方党组织12位编码即可),系统转接不需要提供纸质介绍信,线下转接需要纸质介绍信的发邮件5天后方可来学院学工办(大兴校区研发楼1101)领取(可代领)纸质介绍信(预备党员含党员档案),纸质介绍信拿到后及时到接收方办理手续,有效期90天,务必将介绍信回执(可扫描或者拍照)发至 xgb@ss.pku.edu.cn,不发回执转接不成功学校无法复印党员档案材料,需要核查党员材料的单位可以在档案调到单位(7月中旬寄出)核查后再办理转接。

  正式党员材料档案与学生人事档案一起装入本人学籍档案袋一并转递。预备党员材料档案随介绍信(京内为电子版)一起领取。党员材料档案不能代替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线上系统方可)。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党员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线上系统方可),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其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园区、楼宇、商圈等党组织,确有困难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包括准备升学公务员考试等)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或转至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毕业生生源地与工作(就业)地、居住地不在同一县(市、区、旗)的,不再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生源地党组织。对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党员,经本人书面申请、院(系)党组织审批、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后,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特别提醒:

1、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特别是人事档案转出的同时也要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对超过2年的,党员请与学院联系,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

2、出国(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如自出国(境)之日起,超过5年时间仍未回国、将继续在国外学习研究,符合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适当延长组织关系保留时间,延长时间不超过3年的。超过时间未回国的,学院党组织将按规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待回国后,根据相关规定和表现情况,符合条件的恢复党籍。

符合条件申请组织关系暂存学院的毕业生填写附件3或者附件4,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拿到学院6号楼盖党委章。

相关文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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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该文件附件2:组织关系介绍信-姓名.xls85kb
下载该文件附件3:北京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国内版).docx20kb
下载该文件附件4:北京大学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docx21kb